兴宁A8 发表于 2013/4/16 09:40

哥哥爱弟让其独享房产 弟弟咬哥被其追讨继承权

  (记者 邢媛媛)夏增卫(化名)和夏亦龙(化名)是一对亲兄弟,父母相继离世后,哥哥夏增卫怜惜弟弟无住房的窘境,决定放弃继承,让弟弟独享父母留下的房产。可从小娇惯的夏亦龙非但不感激,还因母亲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对哥哥大打出手,将夏增卫的手指严重咬伤。气急的夏增卫近日决定向法院起诉收回放弃继承的承诺。
  夏父早年去世,夏母于2010年去世。父母唯一一套位于南京浦口近100平米的房产由夏增卫和夏亦龙兄弟俩平分。夏亦龙是家里的幺子,从小就深受父母疼爱,年长8岁的哥哥夏增卫也是对小弟爱护有加,大事小事都迁就着小弟。
  年近六旬的哥哥夏增卫为人老实勤快,做机修工的他不管家庭和事业都踩着点过得很安稳,自己现居的住房早就还完贷款,只等着退休安享晚年。弟弟夏亦龙一直在做保安,期间也换了好几家物业公司,后来,好不容易找了个姑娘租房结婚,日子也过得磕绊。有了孩子后,夏亦龙夫妇因租房生活的口角也逐渐多起来。夏增卫看着48岁的弟弟至今仍没个属于自己的窝,很心急,但又没财力从经济上支持弟弟,所以心一横决定放弃房产继承,让弟弟独享房产。夏增卫做出放弃继承的书面承诺,夏亦龙感动得直称谢谢。但很快兄弟俩又失和了。
  夏母死后,在分配丧葬费的问题上,夏亦龙认为自己分担多了,一直吵闹,还对哥哥拳脚相加,将夏增卫的手指严重咬伤引发骨髓炎,花去2万多治疗费用,后经鉴定构成轻级伤残。
  多年的照顾和忍让换来一纸伤残鉴定书,哥哥夏增卫彻底寒心了。近日,夏增卫向法院起诉,要求撤销“放弃继承”的承诺,收回对弟弟的继承份额的赠与,要和弟弟平分房产。
  律师点评
  想要回遗产继承权 必须通过诉讼 胜算把握应该很大
  哥哥夏增卫起诉能有几成胜诉把握呢?代理此案的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朱靖利律师认为:根据《继承法》,夏增卫作为长子当然有权法定继承其父母的房产。同时根据相关规定: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,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,决定是否承认。夏增卫念及兄弟情谊将本应由自己继承的遗产份额赠给夏亦龙。但夏亦龙不顾兄弟亲情因丧葬费的分担问题与夏增卫发生冲突,故意殴打夏增卫,咬伤其左手食指,致夏增卫左手食指严重伤残。夏亦龙的做法让夏增卫十分寒心,法院应依法准予夏增卫撤销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。
  至于本案为何要通过法院解决争议?朱律师解释:哥哥夏增卫已经与弟弟之间立有放弃继承的协议,在未经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之前合法有效,弟弟完全可以凭此协议依法继承全部遗产。哥哥在受到弟弟严重伤害后欲反悔,必须通过法院判决予以撤销该放弃继承协议。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哥哥爱弟让其独享房产 弟弟咬哥被其追讨继承权